取保候審人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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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取保候審
不得取保候審包括8類人,即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其他嚴重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等。
(1)公安機關規定6類人不得取保候審:①累犯;②犯罪集團的主犯;③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④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⑤暴力犯罪;⑥其他嚴重犯罪。
(2)人民檢察院規定2類人不得取保候審:
1、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2、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3)人民法院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哪些人不得取保候審。
綜上,我們瞭解到其實刑拘後取保候審也是可以的,只不過此時需要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否則也是無法被取保。而取保候審能否批准也要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才能確定,很多時候家屬根本就不知道當事人是犯了什麼事,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委託專業的刑事律師會見當事人,瞭解案情,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取保申請,做相應的辯護準備,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