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金有無十個月限制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補償金有無十個月限制
請問一下補償金有無十個月限制的嗎?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不受12個月的限制 一、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以前,適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 第五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七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可見,第五條、第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最多隻能給付12個月的規定,是建立在單位合法解除、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於經濟補償金的一種合法限制。而第八條明確規定,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受12個月的限制的,該規定也為最高法院判決所認定,具體可見最高法的裁判文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