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產權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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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產權怎麼辦理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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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怎麼辦理

 房屋產權登記的一般流程為:

1、申請。申請人可登錄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站進行預約,申請人在預約時間前到預約的受理點取號後,在業務受理窗口提出書面辦理申請。

2、受理。受理人員查驗登記範圍、申請主體和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當場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憑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審查。審查人員應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

4、登簿。符合登記條件的,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

5、辦理結果。申請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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