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農村房屋產權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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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農村房屋產權證怎麼辦理

一、年農村房屋產權證怎麼辦理?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佈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户一基”條件的用地户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併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宅基地的相關規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户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着“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户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失去。

4、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户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於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户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農村的自建房只有宅基地證,憑藉宅基地證也已經能夠證明房子的產權性了,農村的房屋並不能辦理房產證,如果堅決要辦理房產證的話,流程也特別的繁瑣。所以在這裏也要奉勸各位村民一句,自己只需要辦理宅基地證,也就是集體土地使用證,無需多此一舉的去對農村修建的房屋辦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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