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農村房屋確權登記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日照農村房屋確權登記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日照農村房屋確權登記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日照農村房屋確權登記沒有房產證,但如果擁有了土地使用權,一般就可以繼續對該土地進行使用。同時土地擁有權需要政府批准應允,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了,則需要攜帶相關資料申請土地使用權的延期。我國絕大多數沒辦房產證,一般擁有土地使用證就可以了,目前針對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這塊管理,我國土地管理法也存在爭議和不完善的地方。

關於土地確權問題,因為我國農村辦房產證很少,甚至把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作為等同概念。事實上也只有國有土地出讓土及劃撥的商品房才會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政府在土地管理這塊無論是辦事程序上,還是法律要求上,農村集體土地比國有土地相對寬鬆許多。一方面農民個人建房不限層數高度,只要不佔耕地,不向城鎮居民非法轉讓就可,而商品房所佔的國有土地手續辦理很繁,另外土地出讓金也很貴。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有哪些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前款所稱城鎮國有土地是指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屬於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

第四條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 土地使用者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並且登記文件可以公開查閲。

三、土地增值税的徵税對象

納税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產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課税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土地增值税的徵税對象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為納税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

以上就是對日照農村房屋確權登記沒有房產證怎麼辦的相關解釋。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主體、出讓的時間年限,以及出讓土地使用權相關流程和模式、以及明確了出讓土地使用權產生的後續問題如何解決的相關標準和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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