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辭工合同沒到時能夠要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想辭工合同沒到時能夠要賠償嗎
想辭工合同沒到時能夠要賠償嗎
1.勞動合同法限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2.所以合同不滿時辭工也是能夠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能夠了,至於賠償問題,通常來説是不用賠償的,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受違約職責。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訓練花費,對其進行專業技術訓練的,能夠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商定服務期。  
4.勞動者違背服務期商定的,應當按照商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出用人單位提供的訓練花費。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出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訓練花費。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商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薪水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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