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申請家庭原因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9W
離職申請家庭原因
如何挽留家庭原因離職員工?
  挽留家庭原因離職員工的方法有:  1.站在員工的立場,設身處地的為員工考慮,給與員工處理家庭事務的充足時間;  2.讓員工感受到用人單位對其的重視;  3.讓員工理解在用人單位可以充分的發揮其才能,具有良好的職業空間;  4.如果用人單位能幫勞動者解決後果之憂的,用人單位可以幫忙解決,比如兩地分居,用人單位可以將勞動者的配偶招聘進該單位進行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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