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江蘇省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雲南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的內容是什麼?
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從1986年10月1日國發[1986]77號文件實施後,至1995年9月30日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自謀職業的,凡符合雲政發[2000]212號文件第十八條第(三)、(四)款規定,可從1995年10月1日起,按2001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其原在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認可為連續工齡的可以視同繳費年限。離開單位之後至1995年9月30日前的時間,不予補繳養老保險費,也不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就是雲南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答案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