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協議簽訂簽訂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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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協議簽訂簽訂有效嗎
臨時協議簽訂簽訂有效嗎
1、對同一用人單位的臨時用人合同只能籤一次,
第二次必須簽訂有固定時限或無固定時限的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能夠拒卻,並要求經濟賠償按。
2、在我國目前實行的勞動合同法中,無臨時勞動合同的概念,所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都應當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至於臨時協議,如果是簽訂勞動協議,那麼該協議不隸屬勞動法調整範疇,發生爭議應當通過法院解決,隸屬民事法律調整範疇。
3、臨時工無合同拖延薪水,能夠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拖延薪水比較少,並且工作時間很短無證據的,建議直接去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薪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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