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民政局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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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民政局協議離婚

離婚在現實生活中是非常多的一種現象,而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簽訂協議書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那麼離婚民政局有調解期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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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在哺乳期民政局協議離婚嗎?

女方哺乳期內可以提出離婚,但是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以上是對哺乳期民政局協議離婚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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