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人單位如何依法辭退員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如何?關於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勞動法規定遭辭退有補償的情況,根據勞動法規規定 1、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4)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辭退 用人單位 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 依法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