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殘疾解除合同賠償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勞動者殘疾解除合同賠償金
勞動者的殘疾賠償金誰支付

要看勞動者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如果勞動者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以下項目:


(1)工傷醫療費;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生活護理費;


(6)喪葬補助金;


(7)供養親屬撫卹金;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


(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勞動能力鑑定費;


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同時包括下列賠償:


(1)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2)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係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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