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債權債務人無法償還債權人該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到期債權債務人無法償還債權人該怎麼處理
到期債權債務人無法償還債權人該怎麼處理
到期債權債務人無法償還的,雙方可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還錢以後,對方不能還錢的,債權人應當在執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之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查封、扣押、變賣對方的財產來償還債務。或者債權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十五日內債務人沒有執行,也沒有提出異議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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