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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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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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欺詐是民事行為,民事欺詐行為一般來講是用誇大事實或者虛構部分事實的辦法,藉以創造履行能力而為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陷入認識錯誤,並與其訂立合同,通過履行約定的民事行為,以達到謀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如以次充好的消費欺詐行為。

二、刑法對詐騙罪目的規定的非常明確,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具體來講是行為人不打算付出任何代價,或者作出任何勞務及取得對方信任而非法佔有財物。民事欺詐雖然在客觀上表現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但其欺詐行為仍在民事法律關係內,仍應由民事法律政策來調整。詐騙罪中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應由刑法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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