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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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和敲詐勒索的區別:

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1、客體不同:敲詐勒索不僅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2、客觀表現不同:詐騙在行為上着重於“騙”,即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而敲詐勒索強調“敲”,即實施了威脅、要挾、恫嚇等行為。

3、受害人交出財物的主觀狀態不同:詐騙受害人是受到欺騙後“自願”交出財物;而敲詐勒索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財物。

4、立案標準不同:詐騙,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為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二萬元以上。

5、刑期不同:詐騙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敲詐勒索最高刑期為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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