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 第七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滿16週歲以前,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你可以到單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諮詢,符合領取光榮證條件的話,領取光榮證之後是可以得到獎勵費的。 上海市 子女撫養 計劃生育 人口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