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是正式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東莞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是正式工
簽了勞動合同是不是正式工

簽了勞動合同不一定是正式工,從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可以知道,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了勞動關係之後,則最遲一個月之內就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才行,超過規定時間沒有簽訂的,則單位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


若合同內部有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過了才是正式員工,若無約定試用期,則簽訂勞動合同後即是正式員工。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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