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現場監護人員的監護職責

來源:法律科普站 5.57K
船舶現場監護人員的監護職責
監護人有哪些監護職責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


人身監護包括: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或精神病人的康復及生活。


(3)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約束被監護人的行為,防止其實施不法行為。


財產監護包括:


(1)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必須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2)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依法為被監護人取得民事權利,設定並履行民事義務


(3)代理監護人蔘與訴訟活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