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遺囑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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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囑公證應注意哪些問題
辦理遺囑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
(1)遺囑是立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無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與其能力相適應的情況下所做出的遺囑行為才是有效的。
(2)立遺囑人應當到遺囑行為發生地或者遺囑人住所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必須為遺囑人所有,其財產的範圍包括動產、不動產和其他有價證券。立遺囑人可以要求見證人在場見證。
(3)申請遺囑公證人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
①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等;
②立遺囑人處分的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③遺囑的草稿等。
(4)公證機關應當為遺囑人的遺囑內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