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 上訴 申訴的聯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1W
起訴 上訴 申訴的聯繫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起訴上訴申訴的區別

起訴是民事法律關係主體根據法律賦予的訴權,當自己的權益被侵害後,請求國家保護權利的一個民事權利,也是啟動國家保護機器的一個前提。根據法律訴訟的不告不理原則,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整、干預民事主體之間的事情,只有通過起訴這一程序,法院才會介入之間,通過國家權力確認民事法律關係的是非。上訴,是民事法律關係主體對於人民法院的判決,認為在實體上或程序上有錯誤,而根據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上訴權利,而主動引起的第二次確認法律關係是非的程序。他以起訴為前提,它是對第一次起訴的事實的再次確認和調整。申訴是法律賦予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法律判決,通過提供證據來進行最後一次確認的程序,以此提供一個糾正錯誤裁判的程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