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中侮辱情節的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7W
非法拘禁罪中侮辱情節的認定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拘禁罪情節輕微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的規定,非法拘禁罪情節輕微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沒有賠償能力跟拒不賠償是兩回事,假如説公安機關抓當事人的原因是當事人已經涉嫌構成了拒執罪,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確認自己是沒有賠償能力的情況下,無論是公安機關還是對方,都沒有資格隨隨便便的將自己給抓起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