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繼承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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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繼承公證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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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繼承的公證書是怎樣的

 涉外繼承的公證書可分為兩類:  一是繼承公證書,主要用於在國內辦理有關涉外繼承手續使用,也發往部分國家使用。  二是與繼承有關的公證書,主要是發往域外,供當事人辦理繼承手續使用。如親屬關係公證書、婚姻狀況公證書、死亡公證書、放棄繼承權公證書、無遺囑公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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