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權利其他狀況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3K
房改房權利其他狀況

隨着經濟的發展,購房提上了大多數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為了子女上學考慮,會買一些學區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購房糾紛有:過户糾紛、支付糾紛、房屋質量糾紛以及承諾未履行的糾紛。由於二手房的交易會更加複雜和多變,因此,廣大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應詳細考察,慎重決策,並且簽訂一份條款完備的購房合同,這樣,才能歡歡喜喜地安居樂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改房土地使用權其他規定是什麼




    《物權法》第146、147條明確規定的房地一併處分原則,在該房屋房改登記給職工時,其實該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已經非單位所擁有,單位也無權拒絕辦理給職工。



    其次,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在《己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中明確:“同一建築的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擬訂上市房屋所在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宗地位置、面積、建築面積、土地用途、土地出讓截止日期及土地使用者的權利、義務等,並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繳納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申載明住户姓名、交易日期、房屋面積、分攤的土地面積和權監、土地出讓金額等,註明其權利義務源於該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但是在一些地方並未完全按照此種操作,有些地方仍然保留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的劃撥性質,但無論是轉出讓還是保留劃撥土地使用權,都需繳納相關土地收益,而審查土地收益的繳納情況是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法定職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