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房子做他項權利是否能夠行使相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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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房子做他項權利不能夠行使相應權利。債務到期,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債權沒有實物參照,是不能隨意轉讓的,不具有法律效應的,最好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別人的房子做他項權利是否能夠行使相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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