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意義是怎樣的啊?
(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基本上與經濟體制改革同步,最早是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出的,也是從國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改革開始的。經過20多年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國有企業擴展到所有企業,從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擴展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以及城鄉居民低保、社會救助等內容齊全、體系更加完整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但是,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一直滯後,其養老、醫療仍然沿用傳統的財政供給制,由此導致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社會保險繳費與待遇不平等,社會保障制度缺乏統一性和規範性。這就客觀上要求加快行政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為統一規範社會保障體系的形成創造條件。 (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 建立公平市場競爭環境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因為生老病殘死等風險和自然災害帶來的收入分配不公所引發的風險,是對收入分配不公的一種社會調節和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包括競爭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法律公平,保護每個市場競爭者的合法利益,而建立公平市場環境是政府的責任,同時對市場競爭引發的收入分配不公需要通過税收和社會保障加以調節,維護收入分配的相對公平。從實際看,我國現在只對企業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而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後,導致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和難以進行正常的人員流動,客觀上不利於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加快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於促進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形成和人才合理流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意義介紹如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