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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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反擔保
應收賬款質押反擔保合同要怎麼寫為最佳?
應收賬款質押合同(反擔保)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電話: 質權人(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負責人: 傳真: 電話: 為確保 (以下稱“債務人”)與 (以下稱“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 號 的《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履行,乙方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與債務人簽訂了 《委託擔保服務合同》。做為反擔保措施,甲方願意以應收賬款質押給乙方為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質押應收賬款 一、甲方以第 項約定的應收賬款設定質押(如質押的應收賬款有動態增減的本質押為循環質押)。 (一)甲方的下列應收賬款,具體信息如下; (二)為了落實應收賬款的質押管理,乙方將每個月到甲方處核實其當期數據,如有減少,甲方需補充相應的擔保措施或者歸還部分款項。 二、本合同所稱基礎交易合同是指作為應收賬款發生依據的合同。 三、上述應收賬款設定質押時,甲方對應收賬款付款人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債權以及與應收賬款相關的其他權利和利益一併質押給乙方,包括但不限於應收賬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擔保權利、保險權益等所有主債權的從債權以及與主債權相關的其他權益。 第二條 質押擔保範圍 主合同項下本金(幣種) 人民幣,(金額大寫) 及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第三條 質押應收賬款的登記、通知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籤訂《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協議》,根據乙方的要求將辦理質押登記所需的相關資料提交乙方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由乙方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甲方所提供與質押應收賬款相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基礎交易合同、銷售增值税專用發票、驗貨單以及記載或證明質押應收賬款的賬目、電腦數據記錄和其他文件、憑證。 甲乙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嚮應收賬款付款人發送應收賬款質押通知書。 第四條 甲方的承諾 一、甲方承諾合法擁有應收賬款並享有處分權,所提供本質押擔保不損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應收賬款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 二、甲方承諾質押應收賬款均代表真實、合法、善意的貨物(或服務)銷售;其與應收賬款付款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糾紛,應收賬款付款人不會主張抵銷或任何其他抗辯。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基礎交易合同進行任何可能對乙方質權造成不利影響的變更。 三、基礎交易合同項下的貨物(或服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未被且將不會被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未被設定為任何信託項下的財產;未被且將不會被任何當事人予以留置、扣押、查封等。 四、甲方承諾有下列情形時,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甲方通知乙方: 1、質押應收賬款價值已經或者可能減少,或者應收賬款付款人發生任何違約行為或其財務狀況發生任何不利變化施。 2、國家或者其他第三方對質押應收賬款進行沒收、查封、凍結、扣押、監管、扣劃、拍賣,或者質押應收賬款權屬發生爭議。 3、甲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 五、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包括但不限於變更償還幣種、還款方式、用款計劃、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等),乙方也同意對變更後的主合同提供保證;或者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保證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延長承諾期間等)。甲方承諾仍然對變更後的保證合同承擔反擔保責任。 六、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1)乙方或債務人發生改制、合併、兼併、分立、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形;(2)乙方委託第三方履行其在承諾合同項下的義務。 七、如果主合同或者保證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且甲方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則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八、如果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質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質押應收賬款價值減少,或者導致乙方未及時且充分實現質權,且甲方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對擔保的債務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九、甲方同意乙方通過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媒介)之一向甲方催收:乙方的網站;報紙;廣播電視;所在社區公告欄;特快專遞、掛號信、電報;電話、傳真等。 第五條 專用賬户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在乙方指定銀行開立專用賬户,質押應收賬款的回款資金應直接支付至該專用賬户;在債務人全部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前,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該專用賬户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開户行: 支行專用賬户户名 賬號: 甲方應在應收賬款質押通知書中將上述專用賬户通知應收賬款付款人,要求其將全部應付賬款付至上述專用賬户,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通知應收賬款付款人變更應收賬款收款賬户。 如果應收賬款付款人將任何應收賬款付至上述專用賬户款項以外的賬户或通過其他方式向甲方付款,甲方應將收到的款項付至上述專用賬户。 第六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或被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者債務人違反《委託擔保服務合同》,或者債務人的行為導致乙方進行墊付,或者應收賬款付款人在基礎交易合同項下違約,乙方有權處分質押應收賬款。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一方式實現質押應收賬款,並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 1.處分質押應收賬款並取得處分所得; 2.聘請有關機構拍賣全部或部分被質押應收賬款; 3.行使應收賬款項下的擔保權利; 4. 要求應收賬款付款人直接向債權人或者乙方付款; 5.法律允許的其他措施。 二、無論乙方對債務人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承諾、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債務人違反主合同任何條款,或者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或被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者債務人違反《委託擔保服務合同》,或者應收賬款付款人在基礎交易合同項下違約,均視為甲方違約;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或承諾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 當出現上述任何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1)處分質押應收賬款; (2)要求應收賬款付款人直接向債權人或者乙方付款。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被擔保主債權數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條款 一、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及質押應收賬款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處置、登記、公證、保險、估價、拍賣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查詢甲方的信用狀況,並同意乙方將甲方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甲方同意,乙方為業務需要也可合理使用並披露甲方信息。 三、甲方解散或破產 甲方發生解散或破產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權參加甲方清算或破產程序,申報權利。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乙方住所地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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