剋扣員工工資申請仲裁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剋扣員工工資怎麼區分
國家勞動法規《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第十五條中明文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這裏的剋扣指用人單位無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情況:
1、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過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明確規定的
3、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4、因勞動者請事假應扣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