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去哪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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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去哪個部門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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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松北法院起訴離婚去哪個部門

立案庭。立案庭作為法院的窗口,按照我國訴訟法律的規定審查民事、經濟、行政、刑事自訴案件的起訴,對刑事公訴案件進行立案審查登記,負責支付令案件及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案件的審查、受理和審理。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民事案件,應當決定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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