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權利與義務

來源:法律科普站 8.64K
物權法權利與義務

國家大力的發展知識產權法規,通過法律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打擊違法行為,保證知識產權市場平穩運行,也能激發人們創造、發明的積極性。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行政複議法權利與義務規定是怎樣的

參加行政複議相關活動中闡述相關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複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複議第三人有如下義務:
一、委託代理人的,應當向行政複議機構提交授權委託書,解除或變更委託需説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託1至2名代理人蔘加行政複議。申請人、第三人委託代理人的,應當向行政複議機構提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權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書面委託的,可以口頭委託。口頭委託的,行政複議機構應當核實並記錄在卷。申請人、第三人解除或者變更委託的,應當書面報告行政複議機構。)
二、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依照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