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有義務代工人拿被拖欠的工資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7W
勞動局有義務代工人拿被拖欠的工資的嗎
勞動局有義務代工人拿被拖欠的工資的嗎
1、勞動部門是沒有義務代工人拿被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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