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二手房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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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二手房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二手房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關於“父母二手房過户需要什麼手續”的相關解答如下:

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户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的人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證處“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前去辦理。

以上是二手房過户需要什麼手續問題的回答。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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