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準生證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準生證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準生證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1、不需要辦準生證。準生證已經廢除。目前我國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生育服務登記需要材料為:證明身份的材料。例如,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2、法律依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後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情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