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產權證的回遷房 - 可以訂立遺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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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產權證的回遷房 可以訂立遺囑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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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房產沒有產權證訂立的遺囑有效嗎

遺囑繼承房產沒有產權證訂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一定要寫得規範,一定要把該房屋的坐落的地點和四至寫清楚,以且歸誰繼承等,再叫二個以上的無利害關係的人作證人,這樣,這遺囑是有效的。

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為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在香港,遺囑的訂立需要有至少兩位非受益人擔任見證人,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這兩位見證人的其中一位會由協助訂立遺囑的律師樓合夥人擔任,而另一人則由前述律師所邀請的同業(一般由鄰近律師樓的合夥人,但不能採用同一律師樓的其他合夥人)擔任。

1、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7、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8、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

9、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0、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11、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12、偽造的遺囑無效。

13、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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