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訴訟 - 受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8W
行政賠償訴訟 受理
行政賠償受理機關受理案件的程序
  (一)申請賠償與受理立案:   1.政策法規處為我局機關行政賠償案件的受理機構,負責對賠償請求進行初步審查並決定是否立案。   2.請求賠償應由請求人填寫《行政賠償申請登記表》。特殊情況不能以書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頭方式提出,由受理機關承辦人員代為填寫並作出筆錄,當事人簽名。   (二)審查:   1、賠償申請是否屬於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規定的賠償範圍。   2、有無法律、法規以及規章關於不予賠償的規定情形。   3、請求人是否符合國家賠償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4、是否應由本機關予以賠償。   5、賠償請求是否已過時效。   6、請求賠償的有關材料是否齊全。 以上是行政賠償受理機關受理案件的程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