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勞動合同七十二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七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