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成員辭職申請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1W
村幹部成員辭職申請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會昌對辭職村幹部有辭職待遇補償嗎

員工本人辭職,單位是不得給予補償的,但是需要結清工資的。rnrn一般在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需要補償員工的情況是出現在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時,或者單位存在違法行為,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時。而員工本人辭職是無法享受補償。rnrn依據《勞動合同法》rn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nrn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n(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rn(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rn(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rn(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rn(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r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rn(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nrn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n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n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