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能確認股東是否出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怎麼才能確認股東是否出資
怎麼才能確認股東是否出資
1、履行出資義務是股東身份的認定標準,出資證明,有公司財務賬冊、公司出具出資證明書、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等不同證明形式;公司財務賬冊、公司出具的出資證明書屬於實質性出資證明,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屬於法定形式上的出資證明。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這説明,有限責任公司不足額出資也可取得工商部門的註冊登記,之後補繳出資額即可。前《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股東首次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之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取消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限制,股東認繳註冊資本時間更長;新頒佈的《公司法》取消前《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相關內容。
3、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出資不足的補充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