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食堂服務員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3W
單位食堂服務員勞動合同
餐廳服務員勞動合同不給工資應該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工資的話,那麼當然是可以私底下找用人單位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當然需要保留相應的證據,或者是提起勞動訴訟



勞動合同解除書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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