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就職業培訓約定服務期 - 如何約定服務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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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就職業培訓約定服務期,如何約定服務期違約金
能否就職業培訓約定服務期,如何約定服務期違約金
一、能否就職業培訓約定服務期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不可以約定服務期,也就是説不包括職業培訓。《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但是,為了引進新技術,更高技能的進修例外。
法律之所以規定服務期,是因為用人單位使勞動者接受培訓的目的,在於勞動者回來後為單位提供勞動,勞動者服務期未滿離職,使用人單位期待落空。通過約定服務期,可以平衡雙方利益。
二、如何約定服務期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應注意:
第一,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體現了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第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時不得違法,即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勞動者違約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這體現了該法對勞動者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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