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索賠

來源:法律科普站 7.75K
勞動合同糾紛索賠
勞動合同糾紛索賠
你好,根據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未到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有幾種情況:一是,雙方協商解除;二是,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還在試用期,是提前3天通知。 另外,以下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如果是第三種情況,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與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您還要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與我聯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