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裏買了房,宅基地拆遷還能拿一筆補償款,網友:人生贏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陳先生年輕時在農村生活,23歲結婚後,從父母家出來單獨申請了一塊宅基地自己建了房屋,婚後的生活壓力越來越大,家裏僅有的幾畝薄地已經不能再滿足一家人的日常開銷,陳先生決定外出打工,當保安,送外賣,過了幾年苦日子,攢了點錢後,陳先生做起了五金建材批發的小生意,由於在城市幾年的打拼,陳先生已經積攢了不少人緣,加上陳先生脾氣好,能説會道,又有點經商頭腦,五金建材批發生意越做越大,進城的第五年,陳先生就在城裏還算不錯的樓盤買了套房,雖然每個月還得還房貸,但相比在農村的大部分同齡人,陳先生已經算是小有所成。

城裏買了房,宅基地拆遷還能拿一筆補償款,網友:人生贏家!

  人都説好事成雙,新房子剛住上沒多久,陳先生聽説老家的整個村子都被劃入了道路項目建設範圍,自己的宅基地和老爹的宅基地都面臨被徵收,但是自己現在已經不在村裏居住了,村裏自己那個單獨的宅基地還能獲得補償嗎?

  陳先生的情況在農村是普遍存在的,關於這個問題,主要有兩點值得關注:

  1、陳先生的宅基地能不能得到補償,要看這塊地的取得是否合法,國家規定“一户一宅”即根據我國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法律條文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請一處,也就是説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這就叫做一户一宅。陳先生在沒有兄弟姐妹的情況下,顯然違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則。

  但這種情況也不是不能解決,因為一户一宅原則在實施中很模糊,陳先生的宅基地想要被正式確權,可以在户口沒遷出時採取以下方式:(1)讓村裏開證明,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體組織申請建房用地,經集體報送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並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2):分户,分户後,陳先生成為單獨一户,依法可以取得一塊宅基地作為建房使用。

  2、在陳先生的宅基地是合法取得的前提下,陳先生的房屋當然可以獲得補償,陳先生所建的房屋佔用的土地是集體土地。在拆遷時,可以獲得房屋的補償和宅基地的補償,宅基地的補償可以交給村集體統一管理,也可以自己使用,在補償方式上,陳先生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現金直接補償,另一種是等價置換。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陳先生父親對自己的宅基地在補償方式上選擇再申請一塊宅基地重建房屋的話,這片宅基地是不能由陳先生繼承的的宅基地,因他已有一份住宅,此時再繼承,就不符合是一户一宅的原則。本次以陳先生遇到的問題作為參考給大家講解了城裏有房但户口沒遷出的補償問題,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向專業拆遷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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