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範本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計 元;
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計 元;
2、經濟補償金計 元。
以上事宜完成後,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