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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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書

  
甲方:****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單位住所 :****開發區新科園東區
乙方:員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XXXXXX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調整乙方工種。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以完成 (生產工作)為期限。該生產工作完成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節假日、每年清明、五一、國慶各帶薪一天。每月兩天帶薪休息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規定執行。
(一)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發乙方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
(二)工資標準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制。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人民幣 元或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 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工種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三)甲方於每月 20日左右支付乙方(上個月) 自然月的工資。並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生產六大紀律一
 (1)進入現場必須XXX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XXX全帶、扣好保險鈎。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擲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等一些列施工安全措施,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爬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2、進入現場人員必須XXX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3、施工作業中,應注意做到"三不傷害",即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別人,別讓別人傷害自己。
4、進行電路檢查時,應停電作業;
出現下列情況不屬於工傷範圍: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死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違返安全生產規定的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在下列情況
乙方不得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 乙方所承接的工程未完工驗收時。
(二) 乙方在無任何理由成立時。
(三)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技術平台上由一名普通工人培養成一名技術員工後工作未滿三年時。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此需甲乙雙方協商條文為準);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十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部門備案、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一份辦理退工時存進乙方檔案,另一份甲方須在和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保存兩年以上)、乙方執一份。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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