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前二手房買賣存在風險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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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當前二手房買賣存在風險的探析

對當前二手房買賣存在風險的探析在目前尚不規範的二手房市場上,消費者稍不留神就會栽進陷阱裏,通過對以下案例進行分析,筆者

希望能為購房者提供法律上的幫助。

按揭二手房:付了錢也拿不上房產證

張某家原本住在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坐。孫子降生後,愛孫心切的張某,決定出資給兒子一家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經過多方查看,最終張某將目光銷定一套位於市區某小區100平方米的二手房。賣房者王某坦白地説,這套房子目前還有一部分按揭款未付清,所以沒有拿到房產證,但房產公司承諾半年之內就辦理好房產手續。雙方協商後,以16萬元的價格成交。張某到銀行交付了剩餘的按揭款6萬元,並給了王某3000元定金作為買房的預付款,答應待房產證辦下來,再將剩餘的房款付給王某。可時間一天天過去,房產證卻遲遲辦不下來。到現在,買新房的喜悦早巳退去,張某腦子業只剩下等待房產證的焦慮了。

專家評析:購買按揭二手房要注意以下幾點:當買受人替出賣人還清剩餘按揭款時,一定要在銀行辦理解除抵押關係手續,這是以按揭方式購買二手房的必備條件。在辦理此業務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一、買房人要了解所購買的房屋在銀行抵押解除後,能否拿到房產證,該居屋所在的摟盤大證是否辦好;二、在辦理過户前,要去房產交易局查詢該房屋是否存在一房多按揭的情形。建議買房者最好去實地查看該房屋的使用狀態,實際售房人與房產局登記的產權人是否一致;三、買房人還要防止銀行抵押解除後,出賣人將房屋另行賣給他人,或者出賣人收了錢拒不交房。

工程抵債房:產權不明無法辦房產證

去年1月份,許某看中了市區南地段某小區的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開發商稱,這套房子是工程抵債房。隨後,許某與建設樓房的一個包工頭商談,對方稱急等用錢,如果許某能保證一次性付款,17萬元就能簽約。許某立刻準備好現金,與包工頭簽訂了購房合同,並支付了房款。然而合同簽訂後,一連串的麻煩接踵而至。先是房產公司稱房產證的大證沒有辦下來,居民的房產證何時能辦下來還無法確定。緊接着,許某人住後,物業公司管理混亂,各居民家中的水電暖安裝又不到位,找物業公司也不給解決。

專家評析:現實生活中,開發商因資金問題不能及時給建設方、供貨商付款,在這種情形下,就用房子抵債。實際上建設方和供貨商不具備賣房的資質。消費者不能直接與接受工程抵債房的供貨商、建設方籤合同。由於建設方和開發商之間往往有未解決的經濟糾紛,當經濟問題沒有解決的時候,消費者購買了這類房子,就會直接影響自己的經濟利益。建議購房人直接與開發商簽訂相關買賣合同,辦理入住購房手續。

經中介購房:房產糾紛屢見不鮮

劉某想為兒子找個好學校,所以他打算在市區北段購買一套二手房,目的就是想把孩子的户口遷到該學區,但苦於找不到好的房源,於是想通過中介解決。和中介公司聯繫上的當天,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就帶他看了一處地段不錯的房子。中介公司拿出房產證和公證書,證明其可以代房主賣房子。劉某立即與中介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雙方以18萬元價格成交。房產證辦好後,劉某要辦理土地證,可中介公司拒絕配合,原因是購房合同中對此沒有約定。之後,又一個問題出現了。原房主搬走後,並沒有將其户籍從派出所遷走,當劉某準備將兒子的户口遷過來時,才發現無法辦理。劉某去找中介公司打聽原房主的下落,中介公司卻不願透露。最終,在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劉某才找到原房主,將孩子的户口辦好。當他與原房主交談時,才知道原房主賣房的價格僅15萬元。

專家評析:近年來,與中介公司有關的房屋投訴案件有增無減,分析起來可以歸納為兩多,一是被投訴的多為原房主兩證不全;二是户生糾紛的原因多為合同條文界定不清。目前本市房屋中介機構雖有統一的合同文本,但事為確定好的內容,其條款難免對中介公司更為有利。所以簽訂購房合同時,消費者一定要把協議內容看細緻。你認為條款不清,有權要求修改或補充。同時,要明確雙方責,權、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確,一旦發現一方違約,或有欺騙行為,應負什麼責任等等。這樣的合同對雙方更有約束力,一旦發生糾紛,處理起來也更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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