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勞動合同期限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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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勞動合同期限是指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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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勞動合同期限是幾年

看具體情況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如用人單位原因導致不續訂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三年以上,包括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期間,勞動者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我們平常遇到的較為普遍的合同形式,包括勞務派遣協議等等。如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該合同約定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經濟補償金,賠償金,賠償用人單位損失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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