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籤空白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勞動合同籤空白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空白勞動合同能不能籤


在實踐中,勞動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事先印好的,只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崗位、薪水等條款上空白,通常情況下,這些項目是勞動者最關心的,先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後再填寫上去。但是有些用人單位卻先要求勞動在不完整的勞動合同上簽名,之後再由用人單位將空白之處填寫完整。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也就是説,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旦雙方簽字,勞動合同即生效,雙方當事人就需要履行約定的義務,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勞動者簽訂的是空白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可能會在空白處填上對勞動者不利而對單位本身有利的內容,包括較少的工資、更長的工作時間、與協商結果不一致的工作期限等。由於勞動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員工即使發現內容與協商的不一致或者有錯誤,卻又難以舉證證明用人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一出現糾紛,勞動者就容易處於不利的地位。

所以,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在勞動合同填寫清楚完整,並且確認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內容後,方可簽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