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與終止合同的區別 - 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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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與終止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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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與解除勞動合同的區別

、兩者的立法目的不同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是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滿足當事人特定的需要,它本質上是民事法律行為人所附加在法律行為之上的約款,而93條2款實際上的含義是所附條件為當事人的解除權形成的原因,這種解除權以約定的形式取得,是94條法定解除權的補充。  

2、附解除條件的合同當條件成就時合同當然且自動地消滅,無須當事人再做出意思表示在約定解除權的合同的情況下僅僅具有解除的條件還不能使合同消滅,必須有解除行為才能使合同實際解除。綜上所述,這就是所謂的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與解除勞動合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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