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滿三年的試用期可以不用再簽訂勞動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勞動合同未滿三年的試用期可以不用再簽訂勞動合同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簽訂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

您好,針對您的勞動合同未滿三年的試用期可以不用再簽訂勞動合同嗎問題解答如下:

您好!簽訂勞務合同中的試用期限是員工所在單位根據合同年限自行而定。勞動年限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年限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試用期為兩個月至三個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無固定期年限,國家勞動法規定員工試用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所以,您若籤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試用期沒有超過六個月就是合法的。這就為大家解答了簽訂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這個問題。

如您情況比較複雜,本站網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你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