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補償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9.18K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補償金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要向支付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不願和勞動者續簽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的,如果在單位維持原待遇或提高待遇的情況下,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合同的,那麼單位才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