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買賣合同催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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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買賣合同催告函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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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到期不交房催告函怎麼寫

對於此類糾紛,2003年司法解釋規定了購房方催告權和解除合同權。從切實維護購買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發,開發商在催告後三個月內履行的,同時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後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可比照房屋價格上漲或實際損失計算)的權利。對於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約定違約金數額,可按照已付房款額比照銀行逾期還款罰息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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